顶管作业安全风险防范要点

发布日期:[2024-09-19] 阅读人次:11738

一、顶管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顶管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应有产品合格证;顶管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所有设备、装置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三、顶管施工起重机械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起重机械的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和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标准允许范 围内;起重作业前应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下管时应穿保 险钢丝绳;起重机械司机、司索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起重臂及吊物下有人员作业、停留或通行。

四、工作井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能满足井壁支护及承受顶管推进后坐力要求;工作井施工应按先支护后开挖的顺序进行开挖;工作井周边堆载应在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机械设备与井边的距离应符合设计安全距离要求;顶管进出洞口的土体应根据地质情况、顶管机选型、管道直径、埋深和周围环境按设计要求进 行加固处理。

五、顶管施工前应对施工沿线进行踏勘,了解结构物、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顶进装置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顶进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铁上方及侧面停留, 并应随时观察顶铁有无异常现象;千斤顶和油表应配套使用,不得混用;手掘式顶管时,严禁挖土人员走出工具管进行作业;一 次顶进距离大于 100m 时,应采用中继间技术;顶管作业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

六、顶管施工应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应包括工作井基坑和管道沿线影响范围内的地表、临近结构物、地下管线,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顶管施工过程中,应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当监测值大于所规定的报警值时,应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七、顶管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应进行验收,并应形成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井施工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并形成验收记录;检查验收内容和指标应有量化内容,并应由责任人 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验收合格牌。

八、作业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降水措施;工作井四周地面应设置截、排水设施;管道内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九、工作井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作业区应设置警示标志和 警戒区域;工作井内应设置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地面与顶管工作面之间应设置联络通信设备。

十、顶管施工应设置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动力、照 明应分路供电;井内与管内照明应采用不超过 36V 的低压防爆灯;管内供电系统应安装有效漏电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