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4〕1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2〕18号)和相关会议要求,为积极鼓励会员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优质工程,我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程质量补充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
(二)已按整体项目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创建备案,但未按整体项目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评审的项目。
二、工程质量评价申请程序
(一)申请要求:
1.应具备规模条件:见《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工程质量评价活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1。
2.申请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二)申请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系统操作流程:登陆网站(网址:http://www.xmzaxh.cn)→质量评价管理→备案、申请(注:原纸质备案项目需补充系统备案登记)。
三、组织评价专家廉政纪律交底和技术交底
现场评价专家名单随机抽取出来后,立即召开专家会议,由协会领导作廉政纪律交底;由相关专家作现场评价技术交底。
四、工程质量现场评价程序
(一)专家组长宣读廉政纪律告知书,专家组长与申请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二)申请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并按照专家组要求播放PPT、汇报视频等影像材料(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及其对策;科技创新及新技术应用;工程质量情况及亮点;节能与绿色施工情况;工程获奖情况等)。
(三)专家组听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及大型公建项目)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征询用户(随机抽查)及相关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回避。
(四)申请单位提供抽取的样本数量、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检查要求,样本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全数。
2.住宅工程:室内公共部分为全数;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现场检查所抽查套数的2倍,且不少于 20 套(包括住户自行装修的套数在内)。
3.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分别按本条款住宅工程与公共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4.建筑物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电梯前室、楼梯间、公共走道等)、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等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检查的要求。
5.市政工程:各类工程项目均应作为备选项目。
6.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检查组对工程部位的检查要求;抽取后的样本若无法检查的,应在其余的样本中更换;若更换后样本仍无法检查的,应视为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不满足现场检查要求。
(五)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其抽查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该工程建筑面积的10%。
2.住宅工程:分户套数不宜少于该工程总套数的10%,且不少于10套。
3.商住楼工程:住宅部分按本条文住宅工程的规定抽取、非住宅部分按本条文公共建筑工程的规定抽取。
4.市政工程:不少于各类工程项目数量的20%且不少于1个。
(六)工程实体质量核查抽查原则:
1.房屋建筑工程的室外墙面、屋面、地下室外墙应全数检查,其它部位随机抽取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2.道路工程抽查路面、人行道砖铺砌、路缘石、检查井、绿化;桥梁工程抽查桥梁支座、桥面、伸缩缝、护栏;隧道工程抽查衬砌、防水;桥梁、隧道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地铁工程的场站抽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线路抽查轨道铺设、隧道衬砌、防水结构、机电安装;场站抽查不少于总数的30%,线路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0%。
4.水厂的池体抽查水池结构构筑物、工艺管道;设备管理房抽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办公管理房抽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场内道路抽查路面、路缘石、雨水口、检查井、绿化;构筑物抽查不少于总数的30%,建筑物及其他工程抽查不少于总数的20%。
5.管廊工程的主体结构,出入口、逃生口,砌体结构,线路、管道、预制件,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构筑物抽查50%以上,机电安装抽查30%以上。
(七)查阅工程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八)专家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特色工程加分(见《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工程质量评价活动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2)等规定,对当天核查项目进行评价打分。
(九)评价资料在当天核查工作结束后立即封装提交质协秘书处,待申请项目全部核查完毕,统一拆封汇总。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本次工程质量补充评价活动评审的单位工程,与先行通过评审的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项目,由协会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信用评价依据。
(二)工程现场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汪杰;联系电话:0592-2275023;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1A。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