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3〕17号
各会员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公示期间,共收到5家企业的意见建议,全部为建议删除第二章第八条部分内容:“申报项目除应符合省优工程评定有关规定要求外,还须在质协组织的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评审中,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得分(不含附加分)为88分及以上”;其余内容均无异议。经综合分析并报常务理事会同意,决定采纳该条建议,删除该部分内容。
现将《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推荐工作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