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质安协〔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我市新冠肺炎感染高峰影响工程验收情况,结合企业申请工程质量评价的迫切诉求,经我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将2022年度第二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评价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月8日调整为2023年1月15日。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必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3年1月6日
厦建质安协〔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我市新冠肺炎感染高峰影响工程验收情况,结合企业申请工程质量评价的迫切诉求,经我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将2022年度第二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评价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月8日调整为2023年1月15日。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必须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3年1月6日